# 恐怖主义的政治学：权力、同情与法律的选择性适用

在现代政治话语中，几乎没有哪个词比“恐怖主义”更具分量——或更具模糊性。它既是道德谴责，又是法律分类，还是暴力或镇压的正当化理由。更关键的是，它**是一种政治武器**，被选择性地、往往不一致地使用。尽管存在数十项国际协议和定义，但至今仍没有一个普遍接受的法律标准来界定什么是恐怖主义——这不是因为概念本身难以捉摸，而是因为**这个标签本身是由权力塑造的**。

这种不一致的核心是一种危险的双重标准：**非国家行为体的行为很容易被定性为恐怖主义**，而**国家行为体实施的功能上完全相同的行为**则被美化为“军事行动”、“报复行动”或“附带损伤”。这不仅仅是语义问题——它深刻影响着谁被视为合法、谁的暴力被接受、谁的苦难被承认。

巴勒斯坦斗争为这种双重标准提供了清晰而持久的例证。当巴勒斯坦人使用暴力——无论是抵抗占领、收回土地，还是抗议系统性剥夺权利——几乎总是被主导大国统一定性为“恐怖主义”。而当以色列军队使用过度武力、轰炸难民营、在境外暗杀领导人，或纵容定居者暴行时，回应通常被包装成国家安全语言，而非恐怖主义。

本文认为，**“恐怖主义”标签的适用主要不是法律的，而是政治的**。它反映的是**强大国家的利益和同情**，而不是对法律规范的一致适用。此外，它指出**巴勒斯坦人对国际法下平等对待的要求，呼应了启蒙运动的基本斗争**：拒绝任意特权，坚持**法律必须平等适用于所有人**——个人、民族和国家皆然。

## 联合国大会第49/60号决议与恐怖主义的法律定义

1994年通过的**联合国大会第49/60号决议**试图以普遍方式定义恐怖主义。其附件《消除国际恐怖主义措施宣言》谴责：

> “为在公众、某一群体或特定个人中制造恐怖状态、恐吓人口或迫使政府或国际组织作为或不作为的任何行为，而故意针对平民实施的、旨在造成死亡或严重身体伤害的犯罪行为，或劫持人质的行为。”

至关重要的是，该决议**在定义中并未区分国家和非国家行为体**。标准非常明确：**针对平民的故意暴力**，旨在**恐吓、胁迫或迫使实现政治目的**，即构成恐怖主义。原则上，这适用于任何行为体——无论国家与否。

然而在实践中，该决议**几乎从未被用于国家行为**，即使这些行为完全符合定义。原因不是法律模糊，而是**政治上的不愿**去点名羞辱强大国家及其盟友。当非国家行为体从事此类行为时，“恐怖主义”标签立即且毫不妥协地贴上。而当国家（尤其是被承认的、军事占优的或地缘政治结盟的国家）这样做时，这个标签却明显缺席。

## 国家 vs. 非国家：适用中的双重标准

以色列国家部队（从前建国时期的哈加纳、伊尔贡，到现代的以色列国防军和摩萨德）实施的众多行动涉及**针对平民、集体惩罚和境外暗杀**。按照联合国大会第49/60号决议的严格标准，许多行动**符合恐怖主义的定义**：

* **基比耶大屠杀**（1953年）：69名巴勒斯坦平民被杀（大多是妇女和儿童），作为“震慑渗透”的惩罚性袭击。
* **加沙战役**（2008、2014、2021、2023–2025年）：数千平民丧生，联合国学校和医院被炸，实施食物和水封锁——常被正当化为反恐，尽管其效果与**恐吓整个人口**无异。
* **“天谴行动”暗杀**（1970年代）：在欧洲和中东使用汽车炸弹和邮件炸弹杀死疑似激进分子——有时也包括平民。
* **纵容定居者暴力**：从胡瓦拉等城镇的集体迫害到对巴勒斯坦农民和儿童的系统性攻击，定居者暴力经常得到**军队保护或漠视**，实际上成为国家政策的延伸。

这些行动从未被国际社会——甚至联合国本身——描述为“恐怖主义”。使用的语言是“报复”、“安全”或“军事需要”。最多被归类为**违反国际人道法的行为**，被视为战争罪或比例原则违规——而非恐怖主义。

### 巴勒斯坦暴力与标签的普遍性

相比之下，巴勒斯坦暴力——即使针对军事目标或被定义为抵抗——**一律被贴上恐怖主义标签**。从第二次起义期间的自杀式爆炸到加沙的火箭弹袭击，标签立即且绝对。即使是**非暴力抵抗**——如抵制、撤资和制裁（BDS）运动——有时也被某些国家定罪或等同于“支持恐怖主义”。

**不对称显而易见**：**巴勒斯坦人以结果论处**，不论背景；**以色列以意图论处**，不论结果。

## 承认、同情与权力的作用

这种差异源于一个核心政治事实：**恐怖主义标签不是由法律机构孤立适用，而是由强大国家、媒体机构和受战略联盟与政治同情影响的国际组织决定**。

* **国家承认**赋予合法性。以色列作为被承认的国家，被视为拥有主权使用武力的权利。巴勒斯坦人缺乏完全承认和国家地位，被视为非法行为体——即使他们援引国际法权利（如联合国第37/43号决议规定的抵抗占领权）。
* **政治同情**至关重要。在西方，以色列被视为民主国家、地区盟友、反极端主义的堡垒。这产生了隐性的**善意推定**。巴勒斯坦人则被与伊斯兰主义、威权主义或恐怖主义联系起来——产生**恶意推定**。这些同情不仅塑造媒体框架，也塑造法律和外交语言。
* **权力屏蔽判断**。拥有联合国否决权的国家、强大的军事联盟（如与美国）或经济影响力的国家，几乎不会面临国际起诉或标签。这就是为什么恐怖主义如同战争罪一样，**往往只在弱者犯下时受到惩罚**。

## 巴勒斯坦斗争与启蒙运动理想

巴勒斯坦诉求的核心不仅是土地、主权或承认——而是**法律的平等适用**。要求**同样适用于他人的原则也适用于他们**——无论是对抵抗权、对生命的权利，还是对正义的权利。

从这个意义上说，巴勒斯坦斗争呼应了**启蒙运动的基本斗争**。正如18世纪思想家拒绝**君权神授**——即某些统治者因出身或头衔而凌驾于法律之上——今天的巴勒斯坦人拒绝**国家免于法律问责的特权**。

卢梭、孟德斯鸠、康德等启蒙思想家认为，**法律必须平等适用于所有人，否则就不是法律而是暴政**。他们认为**主权属于人民**，而不是统治者凭空宣称。巴勒斯坦人也主张，**国家身份不应决定谁被人性化、谁被犯罪化、谁的苦难被重视**。

将一次爆炸定性为恐怖主义，而另一次功能相同的爆炸定性为安全——这是重启贵族逻辑：**有些生命神圣，有些生命可牺牲**。有些人有权抵抗，有些人只有权忍受。

对一致法律的要求——无论是在适用《日内瓦公约》、起诉战争罪，还是定义恐怖主义——不仅是正义的要求，也是**现代性本身的要求**。

## 结论：迈向普遍标准

如果恐怖主义要超越政治污名——如果它要成为有意义的法律类别——就必须**一致适用**。这意味着：

* 承认**国家行为体也可以实施恐怖主义**，正如非国家行为体一样。
* 承认**以实现政治目的针对平民**就是恐怖主义，无论行为体的旗帜、宗教或战略价值。
* 将法律定义（如联合国大会第49/60号决议）适用于**行为**，而非**行为体**。

做不到这一点，不仅会持续不公，还会摧毁国际法本身。它告诉世界，法律不是普遍的，而是强者的武器。它告诉被压迫者，他们唯一的罪行就是弱小。

巴勒斯坦人对平等权利、平等保护和法律下平等审判的呼声不是激进要求——它正是**启蒙运动的精髓**，也是任何声称尊崇启蒙运动的文明的衡量标准。

### 附件：在联合国大会第49/60号决议严格字面定义下符合恐怖主义的事件

不适用通常给予国家或国家支持行为体的豁免。

#### A. 大屠杀（故意大规模杀害平民以制造恐怖并迫使逃亡或屈服）

| 编号 | 事件 | 日期 | 实施者 | 地点 | 伤亡 | 为何符合定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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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A1 | 大卫王酒店爆炸案 | 1946年7月22日 | 伊尔贡（梅纳赫姆·贝京） | 耶路撒冷 | 91人死亡（41名阿拉伯人、28名英国人、17名犹太人等） | 在英国行政总部（平民工作人员）放置炸弹，意图杀死内部人员并恐吓托管政府放弃巴勒斯坦。 |
| A2 | 希萨斯大屠杀 | 1947年12月18日 | 帕尔马赫（哈加纳精锐部队） | 加利利地区希萨斯 | 10–15名村民死亡（包括5名儿童） | 夜间袭击炸毁熟睡家庭的房屋，以报复附近事件并恐吓阿拉伯村庄，发出内战期间更广泛恐吓的信号。 |
| A3 | 巴拉德谢赫大屠杀 | 1947年12月31日 | 帕尔马赫（哈加纳） | 海法地区巴拉德谢赫 | 60–70名村民死亡 | 在炼油厂袭击后对村庄的报复性攻击；命令是尽可能杀死成年男性，以引发恐惧并阻止阿拉伯抵抗。 |
| A4 | 萨萨大屠杀 | 1948年2月14–15日 | 帕尔马赫（哈加纳） | 萨法德地区萨萨 | 60名村民死亡（包括儿童） | 房屋连人一起炸毁；明确作为“模范袭击”以驱逐人口，恐吓加利利村庄逃离。 |
| A5 | 代尔亚辛大屠杀 | 1948年4月9日 | 伊尔贡与莱希（哈加纳默许） | 耶路撒冷走廊代尔亚辛 | 107–140名村民（包括妇女、儿童、老人） | 系统性挨家挨户杀戮、肢解和公开展示尸体，明确旨在恐吓巴勒斯坦人导致大规模逃亡（1948年大逃亡的直接触发因素）。 |
| A6 | 艾因宰通大屠杀 | 1948年5月2–3日 | 帕尔马赫（哈加纳） | 萨法德地区艾因宰通 | 70多名村民死亡 | 占领后处决战俘和平民，以恐吓“伊夫塔行动”期间萨法德周边社区。 |
| A7 | 阿布舒沙大屠杀 | 1948年5月13–14日 | 吉瓦提旅（哈加纳） | 拉姆拉地区阿布舒沙 | 60–70名村民死亡 | 伴随强奸和集体掩埋的袭击，以恐吓并清空村庄，作为征服洛德-拉姆拉的一部分。 |
| A8 | 坦图拉大屠杀 | 1948年5月22日 | 亚历山大罗尼旅（哈加纳） | 海法海岸坦图拉 | 200多名村民死亡 | 投降后枪杀年轻男子并用集体墓掩埋，以迫使沿海巴勒斯坦人逃离并确保海法安全。 |
| A9 | 利达（洛德）与拉姆拉驱逐大屠杀 | 1948年7月11–14日 | 伊夫塔旅与第8装甲旅（伊扎克·拉宾，帕尔马赫），本-古理安命令 | 利达与拉姆拉 | 250–1,700人死亡；70,000人被迫在40°C高温下死亡行军流亡 | 任意射杀、清真寺大屠杀（约200人死亡）和死亡行军，以恐吓并清空通往耶路撒冷道路上的关键城镇。 |
| A10 | 艾拉邦大屠杀 | 1948年10月30日 | 戈兰尼旅（以色列国防军） | 提比里亚地区艾拉邦 | 14名村民被处决 | 投降后杀戮，联合国观察员记录在案，以阻止抵抗并迫使下加利利基督教阿拉伯人逃离。 |
| A11 | 胡拉大屠杀 | 1948年10月31日 | 卡梅利旅（以色列国防军） | 黎巴嫩边境胡拉 | 35–58名村民死亡 | 投降后处决；指挥官短暂入狱，但意图是在“希拉姆行动”期间恐吓边境人口。 |
| A12 | 达瓦伊迈大屠杀 | 1948年10月29日 | 第89突击营（以色列国防军） | 希伯伦地区达瓦伊迈 | 80–455名平民死亡（估计不一） | 三阶段袭击，在房屋、清真寺和洞穴中杀戮居民，以恐吓南部战线剩余村庄。 |
| A13 | 萨夫萨夫与萨利哈大屠杀 | 1948年10月29–30日 | 第7装甲旅（以色列国防军） | 上加利利萨夫萨夫与萨利哈 | 萨夫萨夫52–70人，萨利哈60–94人 | 投降后处决、强奸、焚烧尸体、在清真寺引爆难民，以加速加利利逃亡。 |
| A14 | 阿拉伯马瓦西大屠杀 | 1948年11月2日 | 以色列国防军 | 提比里亚附近艾拉邦 | 14名贝都因人死亡 | 枪杀男子并摧毁村庄，以恐吓游牧群体放弃传统土地。 |
| A15 | 基比耶大屠杀 | 1953年10月14–15日 | 以色列国防军101部队与伞兵（阿里埃勒·沙龙） | 西岸基比耶（当时属约旦） | 69名村民死亡（三分之二为妇女儿童） | 房屋和学校连人一起炸毁，作为报复以恐吓约旦边境村庄。 |
| A16 | 汗尤尼斯大屠杀 | 1956年11月3日 | 以色列国防军 | 加沙地带汗尤尼斯 | 275–400名巴勒斯坦人死亡 | 挨家挨户搜查并大规模处决、集体掩埋被绑男子，以在西奈占领期间强制控制。 |
| A17 | 卡弗卡西姆大屠杀 | 1956年10月29日 | 以色列边防警察 | 以色列境内卡弗卡西姆 | 49名阿拉伯公民死亡（包括23名儿童） | 在苏伊士危机期间对返家工人突击实施宵禁“格杀勿论”，以恐吓以色列阿拉伯人口。 |
| A18 | 萨布拉和夏蒂拉大屠杀 | 1982年9月16–18日 | 黎巴嫩长枪党（以色列国防军包围、照明弹和入口控制，卡汉委员会认定阿里埃勒·沙龙个人负责） | 贝鲁特难民营 | 800–3,500名巴勒斯坦与黎巴嫩平民死亡 | 促成并协助屠杀，以恐吓剩余巴解组织支持者并迫使其完全撤出黎巴嫩。 |

#### B. 带有恐怖意图的定点暗杀/法外处决

| 编号 | 事件 | 日期 | 实施者 | 地点 | 伤亡 | 为何符合定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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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B1 | 利勒哈默尔事件 | 1973年7月21日 | 摩萨德“天谴行动”小组 | 挪威利勒哈默尔 | 无辜摩洛哥服务员艾哈迈德·布希基被谋杀 | 公开的误认处决，以恐吓全球巴解组织网络（典型的国家的恐怖行动特征）。 |
| B2 | 萨拉赫·谢哈德暗杀 | 2002年7月22日 | 以色列空军（1吨炸弹） | 加沙城（人口稠密区） | 15人死亡（包括谢哈德的妻子、14岁女儿和其他9名儿童） | 在居民区故意使用超大当量武器斩首哈马斯，同时明知会导致大规模平民死亡，以恐吓加沙人口。 |
| B3 | 穆罕默德·戴夫暗杀（2024年7月） | 2024年7月13日 | 以色列空军 | 汗尤尼斯流离失所者营地 | 90多名平民死亡（已确认） | 袭击容纳数千流离失所平民的帐篷营地以消灭指挥官，同时接受大规模平民伤亡以恐吓并瓦解加沙抵抗。 |
| B4 | 加沙“大回归游行”狙击手行动 | 2018年3月30日–2019年12月 | 以色列国防军狙击部队（明确交战规则） | 加沙-以色列边界 | 223人死亡，13,000多人受伤（许多永久致残） | 系统性对基本无武装示威者（包括医护人员和记者）使用实弹，以恐吓加沙人口并迫使其停止边界抗议。 |

#### C. 定居者暴力（非国家行为体但经常享有国家豁免）

| 编号 | 事件 | 日期 | 实施者 | 地点 | 伤亡 | 为何符合定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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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C1 | 穆罕默德·阿布·赫代尔谋杀案 | 2014年7月2日 | 犹太极端分子（定居者背景） | 东耶路撒冷 | 16岁少年被绑架、殴打、活活烧死 | 在三名以色列青少年被谋杀后报复性活活烧死，以恐吓耶路撒冷巴勒斯坦居民。 |
| C2 | 杜马纵火袭击 | 2015年7月31日 | 阿米兰·本-乌列尔与山顶青年网络 | 西岸杜马村 | 18个月大的阿里·达瓦布舍被活活烧死；父母随后死亡 | 在熟睡家庭房屋投掷燃烧弹并喷涂“复仇”涂鸦，以恐吓巴勒斯坦人并加速土地吞并（“代价标签”原则）。 |
| C3 | 瓦迪西克酷刑事件 | 2023年10月12日 | 穿军装的武装定居者 | 约旦河谷瓦迪西克 | 多名巴勒斯坦牧羊人被长时间折磨（香烟烫伤、殴打、尿淋、企图性侵） | 长时间施虐式折磨，以恐吓牧羊人社区放弃牧场。 |
| C4 | 2024年4月定居者暴动（本雅明·阿奇梅尔被谋杀后） | 2024年4月12–15日 | 数百名武装定居者 | 11个巴勒斯坦村庄（穆盖伊尔、杜马等） | 4名巴勒斯坦人死亡，数十人受伤，数百房屋/车辆被烧 | 对无关村庄的集体惩罚式迫害，以恐吓整个地区并迫使其屈服或逃离。 |
| C5 | 胡瓦拉暴动（“大迫害”） | 2023年2月26日 | 数十名武装定居者（社交媒体组织） | 西岸纳布卢斯地区胡瓦拉 | 1名巴勒斯坦人死亡，约400人受伤（包括枪伤），广泛财产破坏（车辆/房屋被烧） | 在定居者死亡后协调的报复攻击，明确旨在恐吓和惩罚巴勒斯坦人口（选举后“代价标签”升级）。 |
| C6 | 对阿法夫·阿布·阿利亚的橄榄采收袭击 | 2025年10月 | 以色列定居者（多名袭击者） | 西岸某村庄（橄榄园） | 1人被打昏（阿法夫·阿布·阿利亚住院）；记者被袭击 | 袭击巴勒斯坦采收者和国际观察员，以恐吓农民、破坏生计并阻止收获季节土地使用。 |
| C7 | 羔羊酷刑事件 | 2025年11月 | 以色列定居者（被拍摄的团体） | 西岸巴勒斯坦人羊圈 | 动物被折磨/杀死（羊圈里的羔羊） | 以虐待牲畜作为代理恐吓，迫使牧民经济放弃牧场。 |
| C8 | 囚犯释放后的图尔穆斯艾亚、辛吉尔、艾因西尼亚袭击 | 2025年1月17日 | 极端民族主义定居者（“为生命而战”团体） | 西岸拉马拉地区图尔穆斯艾亚、辛吉尔、艾因西尼亚 | 财产破坏（多栋房屋/车辆被烧）；无死亡报告 | 纵火和破坏故意破坏巴勒斯坦人对囚犯释放的庆祝，旨在引发恐惧并宣示支配。 |
| C9 | 射杀奥达·哈萨林 | 2025年6月 | 定居者（欧盟制裁的伊农·列维） | 西岸南希伯伦山乌姆凯尔 | 1人死亡（和平活动家奥达·哈萨林）；受害者亲属被以色列国防军逮捕 | 针对活动家的射杀后军队逮捕受害者家属，以恐吓贝都因社区并促成土地夺取（持续驱逐行动）。 |
| C10 | 袭击沙迪·塔拉瓦及其家人 | 2025年5月 | 以色列定居者 | 西岸卡翁平原或类似地区 | 1人受伤（沙迪·塔拉瓦被枪击失去一条腿）；少年儿子被殴打 | 在田间劳动时枪击和殴打父子，以恐吓农民并限制农业土地使用。 |
| C11 | 袭击希莱特达贝村 | 2025年5月31日 | 带着羊群的以色列定居者 | 西岸希莱特达贝 | 财产/生计破坏（动物入侵田地）；无直接伤亡 | 放牧入侵田地并恐吓村民逃离，作为系统性土地蚕食的一部分。 |
| C12 | 杀死小山羊 | 2025年5月25日 | 以色列定居者 | 西岸某牧区 | 动物被杀（小山羊） | 屠杀牲畜以经济恐吓并驱逐牧民家庭离开传统土地。 |
| C13 | 纳哈林橄榄农袭击 | 2025年10月24日 | 以色列定居者（以色列国防军支持） | 西岸伯利恒地区纳哈林 | 1人重伤（58岁农民）；以色列国防军调查 | 定居者与军队联合殴打收获期农民，以引发恐惧并限制巴勒斯坦人进入橄榄园。 |
| C14 | 贝特利德工业区及贝都因袭击 | 2025年11月（11月14日前几天） | 大群蒙面定居者 | 西岸贝特利德（工业区）及附近贝都因地点 | 财产被烧（卡车/建筑）；袭击士兵；未具体说明巴勒斯坦伤亡 | 有组织的纵火和袭击，向城乡地区传递无限制威慑信息，恐吓平民甚至国家部队。 |
| C15 | 哈米达清真寺纵火 | 2025年11月（11月14日前周四） | 犹太定居者 | 西岸哈米达清真寺区域 | 财产破坏（墙壁/地板焦痕）；无死亡 | 在宗教场所纵火并涂鸦威胁军队（“我们不怕你”），以恐吓穆斯林社区并宣示意识形态霸权。 |
| C16 | 布尔卡村纵火袭击 | 2025年7月15日 | 以色列定居者（深夜突袭） | 西岸拉马拉以东布尔卡 | 多辆车/房屋被火烧毁；无人员受伤报告 | 深夜焚烧车辆和建筑，以恐吓居民并在收获季节暴力升级中扰乱日常生活。 |
| C17 | 穆盖伊尔代尔驱逐行动 | 2025年5月 | 蒙面定居者（以色列国防军在场） | 西岸拉马拉以东穆盖伊尔代尔 | 多人受伤（被石块砸、枪击）；整个村庄被驱逐 | 骚扰、石块和枪击迫使1948年后难民第二次流离失所，以恐吓并清空村庄进行土地掠夺。 |
| C18 | 塔伊贝基督教城镇袭击 | 2025年7月（7月17日前一周） | 以色列定居者 | 西岸塔伊贝（基督教城镇） | 财产被袭（5世纪教堂附近起火、房屋）；未具体说明伤亡 | 在历史教堂附近纵火和袭击房屋，以恐吓少数基督教巴勒斯坦人并扩大定居者控制。 |
| C19 | 辛吉尔袭击（谋杀后） | 2025年7月（7月17日前周五） | 以色列定居者 | 西岸辛吉尔 | 袭击致伤；6人被捕后释放 | 在巴勒斯坦袭击后的报复殴打，但用于在有罪不罚情况下恐吓更广泛社区。 |
| C20 | B'Tselem记录的青少年袭击与父亲枪击 | 2025年6月 | 以色列定居者 | 西岸某地区 | 1人被枪击（父亲失去一条腿）；青少年被殴打 | 在日常活动中针对家庭的暴力，以引发恐惧并限制农村地区行动。 |

这32起事件（18起大屠杀、4起暗杀、20起定居者袭击）在不给予国家或受国家保护行为体政治豁免的情况下，毫无争议地满足联合国大会第49/60号决议的每一个要素。它们共造成数千平民死亡，且——如实施者、指挥官或随后以色列调查所承认——意图制造恐怖、恐吓人口或迫使实现政治/领土结果。
